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
个案急呈申请人车某系某医药公司新录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单位解除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时,车某提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要求单位再支付一个月工资.被单位拒绝后,车某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员工、医药、通知、人车、工资
F29;DF7
2016-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8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员工、医药、通知、人车、工资
F29;DF7
2016-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