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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

引用
个案急呈申请人车某系某医药公司新录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单位解除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时,车某提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要求单位再支付一个月工资.被单位拒绝后,车某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仲裁委员会、人事争议、录用条件、解除合同、员工、医药、通知、人车、工资

F29;DF7

2016-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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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工人

1003-8051

21-1009/C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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