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051.2016.21.008
企业九逃
用人单位避责司空见惯,一般是这样几种套路:劳务派遣滥用就像三角债.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二者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劳动事实发生在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这一制度一直阳不阳阴不阴,阳,是指使用普遍;阴,是指没有法律规范.虽然后来的《劳动合同法》有了相关规定,但劳务派遣不仅没有被淡化,反而愈演愈烈.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法律规范、实施前、三角债、制度、机构、淡化
F2 ;DF4
2016-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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