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051.2015.24.014
像我这样的屋吊丝,必须跟对人
跟赵晗有过一次很好的合作,再见到赵晗完全是一个巧合,只不过之前的因缘,让几个月后相逢的地点显得天意冥冥.数月前采访赵晗时,也是在健身房,当时他的身份是那里的经理.名头虽响,彼时赵晗完全处于一种仓皇之中.因为健身房老板”醉翁之意不在酒”,借办理会员卡敛财,然后圈钱跑路了.这让赵晗很受伤.如果仅是一个普通员工,无非就是老板跑了,拿不到工资而已;但赵晗却是老板的一个”亲信”,原本以为自己得到贵人慧眼赏识,最终不过是别人手中的道具而已.
老板、健身房、普通员工、会员卡、受伤、身份、圈钱、敛财、经理、贵人、工资、地点、道具
F27;TS2
2016-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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