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8051.2014.06.015

仲裁庭录

引用
个案急呈:<br>  申请人吴某系某公司员工,2012年年初,几次工作考核,吴某均没有完成任务。2012年5月,单位以其不胜任本职工作为由决定调整其工作岗位,通知他到其它岗位工作。吴某不同意单位的岗位调动,拒不上班。在书面通知要求其上班无效的情况下,单位依据有关的规章制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吴某认为单位在没有与本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自己的工作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向本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作岗位、仲裁委员会、劳动合同法、通知、人事争议、规章制度、公司员工、工作考核、申请人、赔偿金、职工、协商、违法、裁决

F29;D9

2014-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1-33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工人

1003-8051

21-1009/C

2014,(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