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4781.2023.04.008

基本权利私法效力的界限

引用
基本权利私法效力因其贯彻立宪主义、强化人权保障的价值而被广泛运用,但其扩张也带来了潜在的负面影响,因此需要为之设定界限.面对法律体系融贯性和合宪性解释功能定位的要求,法院应将基本权利私法效力的运用控制在合理界限内,避免破坏民法自身的体系性,逾越合宪性审查的权限.民法规范与民法教义学自身能够提供的价值判断,不再需要经由基本权利规范表述.具体来说,个案判断时应先依据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确定适用范围,再优先通过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实现价值指引和价值补充的功能.在适用一般条款时,应先通过既有的案例类型填补价值.基本权利规范仅在民法价值判断明显失衡或缺位时才有必要适用.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宪法与民法、合宪性解释

37

D923;D621.5;G641

2023-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84-9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37

2023,37(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