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22.03.012
域外立法管辖权的第三条路径
域外立法管辖权是主权国家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直接规范域外实体和行为的权力,是国家主权在法律制定权能上的体现.域外立法管辖权是一个国际法问题,其行使需要受到国际法的规范与制约.国际法上的相关规则并不清晰,使得域外立法管辖成为国际法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当今国际法上域外立法管辖权有"法无禁止即许可"和"法无许可即禁止"两种学说.不论哪种学说在实践中均容易被滥用,造成域外立法管辖的过度化.新的"弹性禁止说"结合了真实联系原则和适度性原则,一方面以灵活的连接点建立立法管辖基础;另一方面利用手段的适度性,防止不当立法.域外立法管辖在真实联系与适度管辖的相互作用之间,达到国家间利益的平衡.
域外立法管辖权、习惯国际法、真实联系原则、适度性原则、国际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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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D990;F426.47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FX93
2022-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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