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21.05.005
非法证据排除的裁判方法
非法证据排除作为程序性裁判的一种,其有效运作的必备前提是程序合法性争点的具体化,争点的具体化包括审判对象具体化和请求权基础的具体化两个方面.我国卷宗笔录式审判以及由此衍生的"瑕疵证据"理论对程序合法性争点的具体化造成重大障碍,由此导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异化为一种证据笔录的修补技术.为突破这一困境,必须从根本上否定"瑕疵证据"这一概念,厘清非法证据排除作为一种程序性裁判所特有的方法论,以实现法庭对证据合法性审查的实质化.
非法证据排除;审判对象;请求权基础;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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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刑事证据理论体系研究"18ZDA139
2021-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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