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21.04.005
繁简分流改革视域下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研究——以N市与S市试点法院为重点
为解决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长期低迷的问题,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将完善小额程序纳入改革的范围.《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方式是法定适用,适用率的高低取决于法定适用的状况.法定适用率低的主要原因在于基层法院法官担心—审终审的小额程序会带来涉诉信访.在各项改革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法定适用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当事人合意适用的状况依然不理想.小额案件的金额标准大幅度提升和小额案件的程序进一步简易化后,应当更加重视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改变败诉当事人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寻求救济的做法,赋予当事人更有效的救济手段,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法官不愿意依职权适用和当事人不愿意合意适用的问题.
繁简分流;小额程序;适用率;法定适用;合意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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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江苏省法学会2020年重点课题"繁简分流改革视域下小额诉讼完善研究"SFH2020A02
2021-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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