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21.03.005
作为介入和扩展私法自治领域的行政法
行政法经历了从行政管理法到管理行政法的一个历史变迁过程.当民法与行政法相遇时,公、私法交织现象就已经难以避免.作为介入私法自治领域的行政法,本质上是行政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私法自治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在方式上可以分为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在形态上可以分为行政许可与民事争议的预防、行政确认与民事权利的保护、强制性规范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及行政裁决与民事争议的判定.作为扩展私法自治领域的行政法,行政法不是私法自治领域的"入侵者",毋宁是强有力的保护者.扩展私法自治领域的路径是充分尊重私权,限缩行政空间,并以助力民法守卫和扩展私法自治领域作为解释《民法典》中行政法规范的价值目标.
公法、私法、行政法、民法典、私法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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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D630.1;F270.7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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