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21.01.013
我国私营安全公司域外服务的法律困境及其突破
私营安全公司域外服务已基本摆脱雇佣军的负面影响,并在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和跨国自律规则划定的底线和期望线之间运行.这种欠缺确定性国际规则的状态将母国置于两难:既有承担规制责任的可能性又对其控制力不足.我国私营安全公司域外服务在诸多层面缺乏国内法治保障和规制,致使我国海外企业、机构和国家利益难以得到来自本土的安全保障.通过考察私营安全公司域外服务的合法性、母国的责任和国际制度要求,借鉴美英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在夯实私营安全公司非军事定位,完善许可制度,明定武力和枪支武器规则,建立监督、申诉、管辖权和救济机制等方面加以制度回应.
私营安全公司、雇佣军、防御性武力、非致命性武力、枪支武器、海外利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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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与中亚国际工程承包法律问题研究"
2021-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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