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20.05.007
论宪法全面实施
宪法全面实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它要求从宪法序言到宪法正文,从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与重要制度,到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与基本规范确立的所有内容,在主权管辖的空间区域内,都必须得到普遍的落实.在我国,全面实施宪法的途径与方法主要包括法律实施、宪法监督、宪法解释、宪法运用、政治动员与宪法遵守等六种.宪法是否全面实施的评价标准,主要就是观察和评判宪法本身的规定与要求的落实情况.
宪法、宪法全面实施、实施方法、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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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教育部哲社重大攻关项目“加强宪法实施、教育和监督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宪法解释制度比较研究”
2020-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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