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20.05.005
后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法学的私法研究范式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已经取得较快发展,但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目前主要采用的“诸法合体”综合研究方法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民法典》颁布后,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需要对“诸法合体”综合研究方法进行深刻的反思.知识产权法学需要摆脱对民法学的过度依赖,需要确立知识产权法学独立的私法研究范式.知识产权法学的理论创新和突破、知识产权法学科的独立和成熟、知识产权在后民法典时代的定位和立法安排等问题的最终圆满解决,都有赖于其私法研究范式的确立和推动.
民法典、知识产权、诸法合体、私法、研究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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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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