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20.04.011
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认定的体系化思考
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认定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较大争议.对其进行体系化思考,旨在基于事实归因的类型化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归责的方法,进而解决实践难题.为准确厘清事实归因中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根据行为的单复数和归因的难度,可将污染环境罪事实二分为单一行为型和复数行为型.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认定范围的修正和法益保护的提前化要求适用客观归责论.客观归责论的适用,应在“多个异种行为-结果型”和“多个同种行为-结果型”事实归因后运用风险提高理论进行规范归责.
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客观归责、风险提高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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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山东大学青年学者未来计划”YSPSDU、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17SFB3018
2020-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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