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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4781.2020.02.007

数字时代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挑战与回应

引用
数字时代中的知识产权相较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在类型和被侵犯的行为样态上均有新的发展,这使得当前知识产权刑法体系应对起来捉襟见肘.主要表现为对侵权后果客观量化更加困难,以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追责路径存在缺陷.究其原因,既有知识产权刑法体系的疏漏,也有先刑后民审判程序安排的缺陷,还包括风险社会中知识产权权利的复杂化.合理的应对方法包括:在未来的刑事立法上,应将新的侵害行为和种类包括到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中;在司法上,可采用刑民实质融合的审判模式,并应合理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从客观结果精准量化的认定路径转向综合后果考量的认定路径.

知识产权、刑民审判程序、立法完善、刑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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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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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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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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