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9.06.012
试述马克思对普鲁士刑事自诉程序的批判
马克思诉讼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法学的指引.本文以国内新发现、新收集的材料为基础,对马克思在《福格特先生》一书第十一章“一件诉讼案”中阐述的“马克思诉《国民报》编辑察贝尔侮辱罪自诉案”的诉讼经过和相关背景进行了解读,并在此基础上试述了马克思对普鲁士刑事自诉程序的批判之革命性、历史性意义.本文中有关马克思对诉权理论、犯罪构成要件与构成要件事实关系、初步证据与立案制度关系等经典论断的新阐述,对于我们深入研究马克思诉讼法思想以及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我国的繁荣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本文还对于中央编译局主持编译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二版中有关“一件诉讼案”一节的译文,从法学专业角度提出了修订意见.
刑事自诉、诉权、起诉审查、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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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K51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事诉讼实体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18BFX066
201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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