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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4781.2019.06.005

国际投资争端的预防机制与中国选择

引用
随着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的不断增加,国际投资协定中的ISDS制度对国家管制权构成严峻挑战,许多国家开始重新审视ISDS制度.处理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争端的最好时机应当是在投资纠纷升级到国际投资条约项下的争端之前,最佳方法是国家实施有效的投资争端预防政策,建立投资争端预防机制.投资争端预防机制的主要制度设计包括:建立系统的投资争端预防和管理机构体系,建立信息收集和沟通系统,确认并监控敏感行业,建立政府机构责任制度等.中国应尽快建立系统有效的投资争端预防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投资争端预防机制方面的合作,共同探讨建立投资争端预防和解决协调机构.

ISDS、投资争端预防、投资争端预防政策、投资争端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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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D9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强力治污背景下外国投资者与我国政府投资争端预防机制的构建”14YJAZH049

2019-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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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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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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