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9.05.014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意涵:理念创新与制度构建
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核心的国际海洋法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不足,无法满足全球海洋治理的现实需求,国际社会需要新的理念以及在新理念指导下制定新的制度来完善与发展国际海洋法.“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完善与发展国际海洋法所需要的理念创新的中国方案.“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包括“海洋安全共同体”“海洋利益共同体”“海洋生态共同体”以及“海洋和平与和谐共同体”.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引下,国际社会应通过明确海上安全制度、制定国家管辖外海域开发规章、完善国家管辖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及丰富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制度的方式来完善与发展国际海洋法,推动国际海洋法治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海洋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海洋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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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新时代海洋强国建设研究专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中国促进国际海洋法治发展研究”18VHQ00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南海诸岛适用大陆国家远洋群岛制度的实证法基础及路径研究”17BFX215
2019-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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