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8.06.010
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检察工作发展新路径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检察工作面临四大考验,检察权的重构具有应然性、必然性和现实性.要确保新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必须首先在思路理念上“破旧立新”.在“四个根除”的基础之上,须将“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确立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理念.在国家权力结构调整过程中,检察机关需重新审视检察权与行政执法权、监察权、侦查权、审判权等其他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基于此,检察机关可按照专设职务犯罪检察机构、拓展传统刑事监督职能、推动民事监督由“权利救济”向“权力问责”转变、释放公益诉讼制度效能、盘活控告申诉检察资源、推动以“办案”为主的刑事执行检察模式等具体思路,构建职务犯罪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六位一体”的检察工作新格局.
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权、法律监督、“六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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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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