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8.05.011
诉讼模式下案卷移送制度研究
我国在刑事卷证移送制度改革中引入了起诉状一本主义,但它犹如钟表上尺寸不合的齿轮,与我国的诉讼模式不相适应.反观以案卷移送主义为核心的案卷移送制度则与我国刑事诉讼有着极大的契合度,它既是司法传统的延续,也是审判运行机制推演的必然结果.尤其在我国司法语境下,阅卷预断所带来的影响相比于案卷所承载的作用显得微不足道.案卷作为组织证据审查的信息生命线,实际承担着辅助法官查明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以及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标实现的作用.
案卷移送主义、起诉状一本主义、以审判为中心、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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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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