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8.02.011
劳动法分类调整模式的宪法依据
在劳动者差异化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劳动法如何平等地保护“劳动”已成为重要议题.对于《劳动合同法》修订方案的设计,是延续现有的“一刀切”式平等保护,还是构建分类调整模式,学界存有争议.对此问题的分析应回归宪法“劳动—平等”的关系中,利用“自由权—社会权”的分析框架进行宪法文本的体系解释和历史考察,从而发现自由权向度上的劳动保障注重人格形式平等,社会权向度上的劳动保障追求国家积极干预下的实质平等.劳动法倾斜保护结构作为社会权的实现方式,应当以实质平等为指引,构建分类调整模式,改造现有“一刀切”平等保护之弊端,以有效回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动用工现实.
宪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平等、倾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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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科基金2016年青年项目“网约租车平台劳动关系认定问题研究”16FXC037
2019-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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