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8.01.010
俄罗斯国际私法立法之“变”与“不变”——兼论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思路的启示
我国学界一直对国际私法立法的诸多问题存在很多争论.2010年出台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1]没有能够定纷止争,反而进一步固化了“分散式”的立法模式、加剧了法律规定的碎片化,学界又重新燃起国际私法法典化的热情.与此同时,我国民事立法进程加快,内嵌于民法典之中进而对国际私法规范进行编纂和整合,也成为每一个学者都十分关切的话题.我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源远流长,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在最初就受到了来自俄罗斯非常深刻的影响.2002年,俄罗斯颁布《民法典》第三部分第六编国际私法规定并在之后进行了多次修正.在多达20余次的修正中,俄罗斯国际私法体现出越来越明晰的思路,这可以为我国的后续立法提供参考.
国际私法、立法思路、俄罗斯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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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中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司法可控性研究”16BFX192
2019-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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