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8.01.008
家事审判改革的理念革新与路径调适
家事审判是以婚姻家庭案件为审判对象,以相应的诉讼程序、非讼程序和审判机构的组成和运作为主要内容的法院审判活动和机制.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方面以财产案件的审判为本位塑造了民事诉讼的理念和制度,另一方面家事审判长期依附和混同于财产案件的审判机理,难以体现和适应家事审判的特殊规律性.近年来我国在家事审判改革探索的过程中,存在改革理念混乱、路径偏差和措施随意等问题,有必要借鉴域外家事审判改革的经验,在家事审判改革的理念、程序设计和相关协同机制的设置等方面推进一揽子改革计划.
家事审判改革、家事审判程序、家事审判机能、家事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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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民法典编撰与民事诉讼法的协同性研究”[CLS2016 D130]的中期成果
2019-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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