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6.06.011
释明权行使的要件及效果论——对《证据规定》第35条的规范分析
《证据规定》第35条对于释明要件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实务适用中出现了“法律性质或效力认定变更说”与“诉讼请求变更必要说”的争论.采不同的要件理论,当事人不响应释明时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因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并不能类推适用于所有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行为效力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的情形”.同时由于对诉讼标的理论以及当事人处分权范围理解上的差异,导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间出现了矛盾,进而加剧了实务适用上的混乱.
释明权、处分权、请求原因、诉讼请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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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16-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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