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6.06.004
负法定转移义务的私人及其规范的合法性
作为私人参与行政任务的一种特殊方式,私人承担转移义务的法规范日益增多.但如何理解私人的法律地位并作出合法的规范设计,则是行政法理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控烟条例和防空法是涉及私人承担转移义务的两部典型立法,前者涉及如何调整三边法律关系,后者涉及对私人较大数额财物处分之合法性.因此,在制定此类规范时,首先应考虑立法者是否具有设定转移义务的立法权限,其次是设定转移义务的规范本身是否合法.在规范的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基本权的保障与限制是核心问题.对此,比例原则可发挥关键作用.本文关注之两部法律均非完全符合合法性标准的检验,控烟条例在为第三人提供救济途径方面存在缺失,人防法虽因规定民防工程由投资者使用和收益而平衡了转移义务措施所增加的负担,但其相关条文内容的明确性有待改进.
负法定转移义务的私人、合法性审查、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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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共私营合作制在我国的实践及其行政法难题研究”13BFX036
2016-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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