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6.05.003
电子法院:由内部到外部的构建
互联网正在塑造着新型法院与诉讼制度,审判也正在被重新定义.以法院信息化建设为外在形式的内部电子法院构建,是外部电子法院的准备阶段,后者以诉讼公共服务为目标,以当事人为中心.电子诉讼的功能不仅在于提高诉讼效率,更在于在整合法院审判资源,通过电子法律交往促进当事人与法院间形成协同型诉讼文化.电子法院与电子诉讼的制度构建,要在策略上考虑诉讼原则即诉讼结构的许可限度,以及不同诉讼主体的责任,不同诉讼阶段与诉讼权利的适应性.
电子诉讼、智慧法院、电子送达、电子法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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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7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6AFX013
201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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