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6.04.006
政教分离的准绳:“莱蒙法则”的前世今生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立法设立宗教,以确保政教分离.1971年,最高法院在莱蒙诉库茨曼案中,总结过往审判经验,将政教分离的判决标准确定为三条:政府立法须具有世俗目的,产生世俗效果,且不得导致政府与宗教之间有过度纠葛,即所谓的“莱蒙法则”.在接下来的至少20年中,“莱蒙法则”成为美国政教关系领域的主导性司法理论.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莱蒙法则”的三条标准均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变革,以应对社会生活中复杂的政教关系问题.今天,“莱蒙法则”的光环在逐渐褪去,有关修正甚至废除“莱蒙法则”的呼声不绝于耳.但由于未能提炼出替代性的判断标准,“莱蒙法则”即便饱受争议,但至今仍是美国判定政教分离的重要准绳.
政教分离、设立条款、莱蒙法则、裁判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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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DF5
201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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