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6.03.013
论强制执行审执分离模式之新构建
审执分离改革的模式选择应在深入分析强制执行与审判的差异性机理基础上,结合顶层设计的内容,分析改革之目的和任务,以解决执行难为根本开展试点改革.改革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执行权彻底剥离、执行实施权单独剥离与执行权深化内分改革;其中,执行权深化内分改革成本最小,符合我国现实国情.改革应结合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在执行员与法官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离、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两分一统”工作机制上实现突破,渐进式稳步推进改革.
审执分离、强制执行、执行难、差异性机理
30
D92;D91
2016-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