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6.02.008
PPP规制中的立法问题研究——基于法政策学的视角
随着PPP在我国如火如荼地展开,PPP立法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但PPP不是万能的,立法也不是万能的.在对PPP进行制度设计时,需要考虑到PPP在我国主要是由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驱动,而相关法律规则均为法律位阶较低的政策性立法.因此,从法政策学的视角出发,需要对惯有的立法思路和规制模式进行深刻省思,面对当前庞杂的PPP规则体系,应当从PPP规制工具金字塔的角度,重新厘清法律和政策的互动融合关系,并根据规制目标,综合利用法律、政策、指南和合同等规制工具,建构一个立体的、层层递进又相互勾连互补的PPP规则体系.而PPP统一立法应以理性推进、建构框架和设定界限为目标,同时应基于本土问题,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并对关涉PPP发展的核心内容进行框架性立法.
法政策学、PPP规制、立法模式、框架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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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F27
2016-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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