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4781.2016.02.001

中国胚胎诉讼第一案评析及立法建议

引用
中国胚胎诉讼第一案,一审判决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二审判决当事人享有对子女冷冻胚胎的监管权,均合法合情.但一审否决当事人监管权,二审认为当事人享有处置权,均未脱离人、物两分,将胚胎定义为特殊之物或人与物的过渡存在,均不甚妥当.胚胎是生命的种子,与人有关,与物无关.原卫生部关于禁止代孕的行政管理规定,对自然人的私权也同样适用.我国应绝对禁止代孕,不允许近亲属之间代孕、期待我国允许代孕等成为当事人长期要求保管胚胎的理由.建议我国制定人工生殖法,对夫妻一方或精、卵捐献者一方死亡即应毁弃胚胎等作出具体规定.

胚胎诉讼、监管权、处置权、禁止代孕

30

R32;D92

2016-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3-1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30

2016,30(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