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6.01.008
美国司法机构职能外包的质疑和回应——聚焦“政府固有职能”
有关“契约外包的边界”问题正伴随我国新一轮公私合作模式的倡导而获得关注.在美国,契约外包模式开始渗透到司法系统.既有以电子化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变革催生的契约外包,也有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的契约外包;既涉及与司法职能相关的业务外包,也包含核心的审判职能外包.“政府固有职能”为公共机构职能外包提供了法定标准,也成为质疑司法机构职能外包的核心论据.学理和实务界通过一系列的学理和制度回应来缓解“政府固有职能”标准对司法机构契约外包的批判.
契约外包、民营化、政府固有职能、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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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1
上海社科联美国问题研究中心委托课题“美国司法机构契约外包模式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法学范式转换视野中的协商性政府规制研究”09CFX017
2016-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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