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5.06.007
"知假买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吗?——兼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消费关系是有特定含义的,受保护的消费者须具备一定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适用于"知假买假".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的交易行为是受私法调整的法律行为,应遵循包括诚实信用在内的私法基本原则."知假买假"并非诚信行为,对其保护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保护"买假"者的理论基础在于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买者购买时明知瑕疵存在仍购买的,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可免除.但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消费者明知瑕疵存在仍接受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的担保责任也不能免除.法释[2013]28号第3条的解释是针对食品、药品的瑕疵而言,将此解释扩张,认为法律保护"知假买假"是不合法律规定的.
消费者、知假买假、诚实信用、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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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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