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5.06.002
诉讼视角下的仲裁管辖权限的扩张及问题
仲裁作为诉讼的替代,其传统的特点是一裁终局以及最大限度地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但是虽然仲裁实践的发展,借助于ADR模式的发展以及司法"私法化"的潮流,仲裁的管辖权限日渐扩张,已经远远不再局限于对案件作出一裁终局的裁判.仲裁庭不仅享有自裁管辖权,而且可以作出临时措施,实施证据调查,进行审前证据开示,甚至创设了二审仲裁程序供当事入选择.仲裁管辖权限的扩张,使其相对于法院获得了更强的地位,但是仲裁"诉讼化"的趋势,也将给仲裁带来新的挑战.
仲裁、管辖权、上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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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92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1YJC8201078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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