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5.05.016
我国环境诉讼的模式选择与制度重构
从国外经验来看,遏制大规模环境侵权主要通过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两种手段.我国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大规模环境侵权问题非常严重,但遏制环境侵权的两种机制的有效运转均存有诸多障碍.要改变这一状况,除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外,环境司法作用的充分发挥必不可少.但环境诉讼的制度建设难度很大,涉及到许多复杂的问题.要使我国环境诉讼能够顺利运行,需要借鉴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私益诉讼的成功经验,围绕解决环境诉讼难问题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构,以保障环境诉讼的顺利运行.通过环境诉讼,有效制裁环境侵权行为,并借助司法的力量监督、制约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环境诉讼、环境公益诉讼、环境私益诉讼、环境集团诉讼、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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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我国环境诉讼的模式选择与制度构建研究”14BFX113;复旦大学“卓学计划”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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