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4.05.015
社会治理型民事检察制度初探——实践、规范、理论的交错视角
2012年对民事检察制度的多方位修正,将民事检察权推向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纪元.除了以执法监督为职能、以审判权和执行权为监督对象、以抗诉和检察建议为手段的公权制约型民事检察制度外,实践中还存在着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民事公益诉讼以及检察和解等社会治理型民事检察制度.借助实证案例、实务数据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经验事实,对这些“法典新设式”或“自生自发式”制度的实务样态进行整合,能够揭示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本质成因,在此基础上对各种社会治理型制度的正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评估和反思,进而为民事检察权的角色更新、权能矫正以及制度协调等提供有益的思路.
社会治理型民事检察制度、民事检察权、实务样态、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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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D92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金发[2013] 3009号
2015-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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