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3.05.016
集体劳动争议的成因差异与分类治理
集体劳动争议在我国呈不断发展的趋势,一些典型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对于集体劳动争议不应当直接定性为群体性事件,而应当根据争议产生原因不同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治理权利争议应当强化用人单位履约责任,并建立社会化的调处模式.治理利益争议应当视其为市场经济中必然发生的常态现象,确认劳资之间的缔约自由,逐步建立集体谈判的法律框架.
集体劳动争议、权利争议、利益争议、集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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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劳资协商法律机制研究"11CFX034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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