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3.01.011
韩国刑法不能犯之探究——以韩国刑法第27条为核心
韩国刑法第27条在“不能犯”标题之下明确规定了不能犯可罚的内容.据此,行为“不可能发生结果”和具备“危险性”成为韩国不能犯的结构特点.前一特点与可罚的障碍未遂相区别,只能进行“事后判断”;后一特点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相区别,只能进行“事前判断”,且在具体的判断上,通说主张“具体的危险说”.
不能犯、不能未遂、危险性、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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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F6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