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781.2013.01.003
论民事诉讼保全制度功能的最大化
对《民事诉讼法》保全程序的修改,向我们提出了如何充分发挥保全制度功能的问题.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最初是为担保判决的执行而设立的,但随着这一制度的运行,其制度功能被不断强化.避免当事人遭受无法补偿的损害以及为当事人提供临时性救济,是保全制度更加重要的功能.实践中,由于此种制度功能的发挥,保全裁定已成为促使诉讼程序及早结束或加快进行的催化剂.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保全程序,仍然在很大程度上缺乏可操作性.为充分发挥保全制度的功能,应在《民事诉讼法》对保全规定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操作规则.
民事诉讼、诉讼保全、法院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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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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