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附设型人民调解及其运作——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中心的考察
从世界范围来看.法院附设凋解等类型的司法ADR是民事司法改革的一大发展方向。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当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法院附设型人民调解机制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法院附设人民调解作为社会化的诉前调解机制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功能,使得诉与非诉对接上变得更为直接和灵活,也是司法ADR在中国实践的开始。但是,法院附设型人民调解在启动程序等方面也遇到正当性危机,对此需要理论上和制度构建上予以回应。
法院附设型人民调解、司法、ADR、人民调解工作室
26
D915.14(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0AFX010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