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压力下的土地纠纷调解——来自湖北S镇的田野经验
随着国家惠农土地政策力度的加大,S镇发生了农户之间、农户与种田大户之间以及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纠纷。作为土地纠纷的主要调解机构,因为面临着防止农户上访的压力,乡镇干部更多地选择了一种极端工具化的纠纷解决模式。实践证明,这种纠纷解决模式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诱发了纠纷的进一步出现。在一定意义上,土地纠纷的发生具有必然性和制度性的双重诱因。这表明,单纯地推进土地产权建设的思路存在着缺陷。
土地承包纠纷、信访、调解、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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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1YJCZH046;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2011WC044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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