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权力冲突与协调
香港基本法实施中的权力冲突,主要表现为中央与香港围绕基本法解释、立法会立法备案及行政长官选任的冲突。香港基本法是普通法与中国法的混合体,必须稳妥地将香港回归前的自由主义传统安置于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宪政体系之中,二者间的差异造成香港基本法中权力制约机制的缺陷及基本法实施的冲突。为化解上述冲突,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通过释法确立终审法院提请解释的基本规则,行政长官应以行政会议为平台,吸纳政党力量,建立政党分权机制,塑造政治主流。
香港基本法、宪政、机关分权、政党分权、行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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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9(中国法律)
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10GCCRCXM81001;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01YJC820138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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