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视野下的唐律亲亲原则与当代刑法——从虐待罪切入
我国现行刑法很少将亲属关系因素作为定罪或量刑的考虑依据,相较于唐律,亲亲原则在刑事法中几乎已被彻底抛弃.即使尚在现行刑法中留存的诸如虐待等个别罪名中,也并非以亲亲作为立法的首要目的.究其原因,可归结为近代以来家和国的逐渐分离,家庭秩序在立法中不断被个人权利所挤占,国家直接同个人发生关联,国家主义占据强势.亲亲原则的丧失导致了当代刑法的道德危机.
家、国、亲亲原则、当代刑法、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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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国传统死刑文化研究2009JJD82001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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