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现代化的中国民事诉讼法
@@ 弹指一挥之间,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经颁行20周年了.面对当代见证并参与了这一时期制度建构和改革历程的目击者和亲历者,简单地回顾和描述这段历史并无必要.但对于这段历史的评价却有助于看清未来的路,我也为此在中国民事诉讼法前面醒目地加上了"迈向现代化"这样老土的定语,不仅用于描述过去20年司法改革的基本状况,更是为了强调在我国这一目标尚未完成因而仍须努力.当如今现代化的目标混迹于社会和谐和司法能动的政治话语而变得模糊不清时,当现代化的方向遭遇作为学习样本的西方制度的后现代动向而变得摇摆不定时,鲜明地强调这一目标,有助于在当代中国民事司法所必须承担的多重担当之中,分清司法职能与政治任务、法律人的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而不至于将制度目标迷失于政治的权宜之计中.
现代化、当代中国、民事诉讼法、制度目标、政治任务、人民共和国、制度建构、职业责任、政治话语、学习样本、司法职能、司法能动、司法改革、描述、历史、改革历程、司法所、目击者、法律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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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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