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加快命案被害人救助机制建设
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对命案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国家救助、社会救助都有一定的弊端和不足,不能满足命案被害人救助的现实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命案被害人综合救助机制,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制度载体,是现代社会条件下民生司法的重要举措,是被害人救助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建立多元化的综合救助体系,必须切实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杜绝法律白条;二是充分发挥社保救助在国家救助体系中的垫付功能;三是规范国家救助机制。同时要实现多种救助途径之间互补与互动,以求救助效能的最大化。在此基础上,实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命案被害人、救助、民生司法
D925.2(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