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东北亚区域海洋环境合作路径选择——“地中海模式”之证成

引用
海洋环境利益,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保护海洋环境是一项国际法上的义务,而进行国家间合作是履行海洋环境保护义务的方式。相较于全球合作与双边合作,区域合作具有比较优势,并且东北亚国家在区域海洋环境合作领域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东北亚国家地处UNEP直接管理之下的西北太平洋区域,在此区域尚无制度性海洋环保合作。在对UNEP提供的三种合作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论证了"地中海模式"应用于东北亚区域海洋环境合作的可行性,并最终选择"地中海模式"作为东北亚区域海洋环境合作的路径。

东北亚、海洋环境、区域合作、地中海模式

F114.46(世界经济、国际经济关系)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2-13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2010,(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