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视野下我国单位犯罪理念批判
环境犯罪与其他犯罪类型之间的一个重要不同点在于其与单位之间具有更为紧密的联系。而我国当前以"单位直接主动控制"为核心的单位犯罪效能范围理解显然不利于打击、遏制环境犯罪实践过程中单位犯罪制度最大效能的发挥。改变这一现状的有效途径在于单位监督过失责任理念的提倡。
环境犯罪、单位犯罪、效能范围、单位监督过失责任
D924.11(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4-79
环境犯罪、单位犯罪、效能范围、单位监督过失责任
D924.11(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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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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