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撇去不法收益之诉
撇去不法收益之诉的引入,表明德国立法者选择通过传统的团体诉讼,而非借鉴美国集团诉讼的方式,来填补小额分散性侵害带来的法律救济真空。但是,该制度一出台即遭到各方责难,在迄今为止的司法实践中,也只发挥了相当有限的作用。表面上看,这是因为立法设计存在缺陷,但其根源其实在于团体诉讼作为一种群体性纠纷解决方式的先天性缺陷。撇去不法收益之诉不是处理小额分散性纠纷的终极方案,但它提示了回应这一问题的另一种可能,并且展示了问题本身的复杂性。
群体纠纷、小额分散性侵害、团体诉讼、撇去不法收益之诉
D922.294(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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