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比伦法典》民事规范源流考
公元前626年左右,古代西亚地区进人了新巴比伦文明时期.其时,颁行的<新巴比伦法典>详细地规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损害赔偿以及买卖纠纷的处理规定;二是婚嫁过程中的财产赠与及其纠纷的处理规定;三是财产继承的规定.这些民事规范秉承了古巴比伦民事成文法、古亚述民事习惯法的法律传统,颇具特色.它对古代民法的贡献在于:民事权利主体的等级化、婚姻家庭关系的契约化以及财产流转的程式化.因此,<新巴比伦法典>是美索不达米亚法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人类民法的起源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古代西亚地区、新巴比伦法典、民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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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民法的起源--对古代西亚地区民事规范的解读07JC820002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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