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政治现实、道德理想与法治桥梁
准确把握主权概念是清晰理解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基础.只有消除一些误解和歧义才有可能树立正确的观念.就现实而言,主权是对内的命令、调控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对外代表与参与,主要功能是政府对其行为与利益的辩护与防卫.其根源是社会分工形成的人群分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惯性以及人们对治理形式的路径依赖.其内核是无涉于道德和法律的.在认清主权的非社会契约性、非神圣绝对性之后,必须承认,主权在世界上仍会长期存在.因而有必要在人本主义的价值基点上塑造其理想,即要求主权发挥引领、代表、服务人民,在相互依赖、面临共同未来的人类处境中密切合作的职能.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权力一权利三角形",使主权的运作受国内宪政和国际法治的引导与制约,促进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主权、社会契约、权利、宪政、国际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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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2(国际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和谐世界与国际法治07JA820006;吉林大学精品项目:权利理论2006JP11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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