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诉讼文化现代化研究的视角与进路
我国刑事诉讼现代化建设的理想状态应该是诉讼制度完善与诉讼文化改造同时并举.学术界应该更多地研究刑事诉讼文化的现代化,以刑事诉讼文化现代化如何实现作为今后研究的视角.我国刑事诉讼文化现代化研究应以文化哲学为首选的参照系,主要是它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我国古代刑事诉讼为传统日常生活世界所蚕食,我国当下的刑事诉讼尚未远离日常生活世界,尚未真正走出日常生活世界.我国刑事诉讼文化现代化研究应以日常生活批判为切入点.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开展日常生活批判,也就是从深层上促使社会主体有关刑事诉讼的心理、意识和思想体系从传统向现代转变,实现社会主体在刑事诉讼方面的现代化,实现我国刑事诉讼文化的现代化.
刑事诉讼文化现代化、刑事诉讼文化现代化研究、日常生活批判
23
DF73(诉讼法)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诚信社会建设与良法之治互动关系研究》0813026之阶段性成果;2008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人社会科学项目《日常生活、社会资本完善与法治秩序构建》11532140之阶段性成果.同时,本文的研究得到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资助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