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美国乡村自治法律制度——以《纽约乡村法》为例

引用
乡村自治作为美国地方自治制度的当然组成部分,却一直缺少联邦和州层面的专门法,这与其高度的地方自治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事实上,以<纽约乡村法>为代表的美国乡村自治法律,无论是成文法,还是不成文法,均有成熟的法理念支持,而且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主要体现在,村民自主与政府特许相结合的社团村设立模式、村民选任与村长聘任兼备且功能完整的议事执行机构、高度自治并成良性循环的内生公共秩序、充分独立的立法权和财税权、公平正义的民意表达程序、强制手段和惩戒措施并重的权利救济机制.这种乡村自治法律制度的立法样板,对我国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乡村自治、纽约乡村法、社团、公决、保留条款

23

DF20(国家法、宪法)

201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40-14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当代法学

1003-4781

22-1051/D

23

2009,2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